熱戀時,我們用情感構築出的想像塑造戀人型態,
那個被塑造出來的人,
與我們日後成為終生伴侶的人毫無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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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沒有什麼與男友同居的經驗,但確實跟某人在婚前同居過一陣子(但後來想想那也不算同居,因為當時我妹也跟我們住在一起) 。不久後他便去北京工作,我也就恢復了自己原本的生活。對於同居這件事老實說一直敬謝不敏,我可能更傾向於在男女朋友階段各自有住處這種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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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說,同居不就是試婚嗎? 可以更明白兩個人能不能一起生活。但與此同時,同居也是扼殺愛情最快的捷徑。你會發現”當親密關係與生活中的雞毛蒜皮碰觸之後,會快速呈現斷崖式的墜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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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當中令我最不快的是: 男方沒有自己的住處,他還與父母同住,想圖方便省力就把女友帶回家中。女人以為博取了認同,關係穩定了,殊不知在這屋簷下妳既不是主人也沒有合理身份,更談不上被人用獨立的個體看待,充分享受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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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,徹夜狂歡後在某個男人的家中驚醒。雖不是第一次來,卻依然感到渾身不適。那時酒意早已退去,我輕手輕腳拿起自己的隨身之物溜了出去。那短短不到三分鐘的時間,我甚至腦補了一圈”如果開門撞見他的父母該說什麼”? 凌晨五點多鐘,我安靜而倉惶地離開那間房子,攔了計程車回到自己的住處,並發誓無論如何,從今往後只能讓男人上我家門,就算他自己住,我也不想經常去打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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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處這件事,不是婚後再來談的,而是在男女朋友階段就該有默契地培養。雙方必須有”即使彼此再親密也需要某些喘口氣的時間與空間”這種共識,而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輕言同居。你有你回去的地方,我也有我回去的地方。但這個地方會因為你是我的情人這層關係,擁有比他人更特殊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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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是結婚十幾年的夫妻天天生活在一起,依然有說不完的在生活習慣中所產生的矛盾與厭惡。兩個人究竟能不能一起過日子,不是同居試出來的,而是取決於你們有多想在一起並願意彼此包容。至於交往時期,請記得幫自己留一條後路,關乎獨立,也關乎萬一分手,可以體面地退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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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最好的戀愛關係就是你跟我可以住得很近
/ 但不必住在一起
/ 跟父母(婆家)的關係也一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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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katesmurmu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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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oto by @soulsweet0714